教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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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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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17:30:50
(最新編修時間 2017-09-27 09: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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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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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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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請各專、兼任教師如欲更改成績配分比例,於106年10月08日前逕至天方線上成績登錄系統修改
1. 依據本校學生成績登錄及更正要點第三點規定,學生學業成績考查分三部份:平時考查(佔學期成績40%)、期中考試(佔學期成績30%)、期末考試(佔學期成績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