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得獎名單之日期:97年10月底前。除通知各得獎人外,如得獎人為學校教師或學生,並將另函
二、獎項及獎勵方式:以下獎金須依財政部規定扣繳所得稅。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各類獎勵名
特優:各取一名,頒發獎金 五萬元、獎狀乙面。
優等:各取一名,頒發獎金 三萬元、獎狀乙面。
甲等:各取一名,頒發獎金 一萬元、獎狀乙面。
佳作:各取約六到十名,頒發獎金 五千元、獎狀乙面。
四、經評審結果為得獎之優良教案,將彙編成冊並寄送每位參賽及得獎者。
活動洽詢:06-2110521呂淑雯組長 或 06-2110645 鄭珠里組長
傳真:06-2410809 E-mail:lana@mail.nti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