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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就業輔導組

單位
實習就業輔導組
時間
2019-01-23 08:57:30
發佈者
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
人氣
380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為遴聘暨培育優秀護理人才,茲提供獎助學金予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

以協助順利完成學業,加入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團隊服務蘭陽鄉親。

 

獎助對象:

全台大專院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畢業後有志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獎助條件: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達80分(含)以上,若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將以提供實習成績之時進行資格審查,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
分之一者,經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本獎助。

 

獎助內容及期間:
(一)一般生:一學年合計新台幣10萬元整,獎助期間為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上、下學期,獎助名額總計20名。
(二)展翅計畫簽約生:依據教育部計畫與合作之護理學校另行簽定計畫,獎助期間為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上、下學期。

 

受獎助學生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已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畢業離校壹個月內辦理報到手續;尚未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執照考試完畢一週內辦理報到手續。

領取本獎助學金者,必須向校方申請至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完成畢業前選習/或最後一哩實習。

 

申請方法:

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下列時間內寄回:
每年03月31日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日(護理部),(以郵戳為憑)寄至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收,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

 

評選方式:申請資料先經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初審,通過後轉送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複審,並視需要進行面試複審,核定後公布獎助名單。
初審成績公告:每年4月30日
面試複審:每年5月
面試結果公告:每年6月公告。
簽約日期: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遇國定假日或假日順延一日)
撥款方式:申請資料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核定後且簽約完成合約,予以獎助,匯款至學生存摺帳號。

 

義務與責任:
(一)列入獎助名單者,應於接獲通知後兩週內,填具「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合約書中連帶保證人應為受獎助學生之父母、配偶或法定代理人。若無法依前項期限內簽訂契約書,且未依規定者將契約書送回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護理部者,則視同放棄領取權利。
(二)受領一學年獎助學金者:具護理師證書者需與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簽立二年就業服務合約,未具護理師證書者,畢業後取得執照日起須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任職至少二年。領取人在履行服務期間,如未滿服務合約年限或因任何因素離職或遭受免職處分者視同違約,未履行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者,將在學期間所受領獎助金全數返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三) 服務期間日期之起算,以取得執照日為準。領取人因護理師執照第一次未考取者,於第二次才考取者,應自取得執照日起算履約日期。
(四)受獎助學生在學期間應遵守下列之規定:
1.受領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應遵守校規,敦品勵學、端正儀容舉止。
2.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開放之病房實習,最後一哩選習必需於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實習,以急性病房優先,並依就業容額多之單位供學生為實習單位,學生可提出科別意向之優先順序,由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彈性調整之。
(五)服務期間不得要求分段完成服務,惟遇服兵役者或經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同意者不在此限,可向醫院提出說明並經同意後辦理申請延期服務。
(六)應依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之規定完成任用及報到手續,並遵守服務單位之各項規則。
(七)受獎助學生需於當年度(畢業年度)依據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規定之到職日,至醫院履行任職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後,未到職者違約於提出違約聲明日起算一個月內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全部返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學生於畢業後如在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服務未達合約年限,因任何原因離職,則視同違約,需返還所受領之全數獎助金,並於離職日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全部償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八)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要求領取人參加當年度(畢業年度)七月之護理師執照考試,若未考取護理師執照者,需至本院擔任實習護士,次年二月份若考取者,需至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履行就業之義務,若二次未考取者,則需償還所受領之全數獎助金,並於離職日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全部償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九)學生在畢業後在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服務遭受大過處分者或未通過試用考核、年度考核丙等者,亦視同違約。若違約則依在學期間所受領獎助金全數返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並於離職日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全部償還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諮詢窗口:護理部 陳詩韻辦事員【電話:03-9325192 分機:16060】

 

請有意申請之學生,於3月25日前填妥申請文件送至就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