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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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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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9 08:38:33
(最新編修時間 2019-04-18 14: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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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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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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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有加貸「書籍費」或「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注意事項
有加貸「書籍費」或「校外住宿費」或「生活費」者,將註冊單、就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郵局帳戶影本、租屋契約影本(有貸住宿費者)及證明文件(有貸生活費者)於寒假期間(2月25日前)寄至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以利先行辦理撥款作業。
P.S.就貸之前先查看註冊單有無問題,有問題者先至學校辦理換單作業,再行辦理就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