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 校外賃居補助申請自即日起依附件檔案提出申請,請於111年8月20日前將相關紙本申請資料送至承辦人(生輔組張教官),以利審核。
須提供資料:
1—校外賃居補助申請單(須附申請人本人郵局存摺影本)
2—110-2成績單(含操行)
3—身分證明/說明文件(111年中/低收證明、班級導師情況調查說明)
4—房租合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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