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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17:15:45
(最新編修時間 2018-12-11 17: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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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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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中心/資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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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宣導稅務訊息
(一)107年度地價稅已逾繳納期限,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二)郵局自107年12月29日起不再提供兌獎服務囉~108年1月1日起可到以下
四個地方領獎,*
1、一銀、彰銀、農業金庫
2、農/漁會信用部、信用合作社
3、四大超商、美廉社、全聯
4、統一發票兌獎APP
(三)所得稅制優化,減輕育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稅負,
調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提高至單身12萬元,配偶24萬元)
2.薪資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
3.身心障礙扣除額(提高至20萬元)
4.幼兒扣除額(提高至12萬元)
(四)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使用公共道路裁罰新規定:
1.開徵當年度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
2.開徵次年起,仍未繳納,每次查獲均處0.3倍罰鍰,
各欠稅年度累計裁罰以0.9倍為限,免加徵滯納金。
(五)歡迎民眾多加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
電子轉帳通知書及證明書,申請方式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
/www.tntb.gov.tw。
二、播放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