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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9-01-23 09:51:40
(最新編修時間 2019-01-23 10:03:48)
發佈者
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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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內部控制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製作原則」第四點,請查照。

一、依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院授主綜規字第1070600898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為兼顧各權責機關(單位)(指財政部、法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訂(修)頒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實務需要,爰整併「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製作原則」及「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跨職能整合應行注意事項」,訂定「政府內部控制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製作原則」,請各權責機關(單位)據以檢修共通性作業(含跨職能整合)範例。

三、檢附旨揭製作原則第四點、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