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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單位
學務處
時間
2019-02-15 14:13:52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555

雲林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3/20止

雲林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至3/20止

詳見相關連結

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