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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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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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17:33:05
(最新編修時間 2019-05-16 17:3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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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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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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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八點,並於108年5月15日以臺教資(一)字第1080061943B號令修正發布生效
一、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第八點,並於108年5月15日以臺教資(一)字第1080061943B號令修正發布生效。第八點內容如下:
八、經費請撥及核撥結報:
(一) 獲補助之單位應於本部核定通知請款時限,依規定檢據憑撥,並於事畢二個月內,檢送成果報告及收支明細表報本部,或報本部指定之單位彙整查核後送本部;繳交期限有變動者,依本部通知辦理。
(二) 經費支用及核撥結報,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該要點及補助經費編列基準得自本部會計處網站之資料下載區下載。
二、有意申請教育部各項科技計畫者,請依教育部另函通知之各計畫徵件須知規定辦理。
三、檢附發布令影本,詳情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