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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單位
教務處
時間
2019-10-31 11:37:27
(最新編修時間 2020-01-07 15:23:37)
發佈者
教務處/課務組
人氣
4900

關於期中考、期末考、學科能力競試請假規定

一、依「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考試規則」第九、十條辦理。(如附件)

二、目前考試假請假方式,請同學按照以往紙本假卡的方式請假(須附證明),學務處流程完成後,請再送至教務處課務組由教務主任核准蓋章才算完成請考試假流程。

三、考試期間未能參加考試者或有特殊情況者,請於事前親自電話聯繫課務組 (06-2110614),本組依據「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考試規則」(第九條­­­ ­----考試假,須於考試前請准假;考試當天發生緊急事故者,須於當天或隔天檢具有效證明文件辦理請假手續;重病者須三天內檢具醫院重病診斷書辦理。經教務主任核准並將假條交課務組,方得參與補考,否則以規避考試論,未參加考試科目以零分計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