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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單位
學務處
時間
2019-11-05 09:15:29
(最新編修時間 2019-11-18 18:11:06)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2421

108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社團評鑑注意事項

 

108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社團評鑑注意事項

 

1. 主旨:

預計於11/29(五) 12:20 舉辦社團評鑑,地點位於弘景樓玄關

2. 說明:

有關「校內社團評鑑」部分,延續107年之「共通性」評分項目外,108年新增平時評鑑項目,評分標準請參照附件

3. 相關規定:

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社團評鑑成績前五名,成績八十分以上者,頒發績優社團獎學金,每名二千元;評鑑成績為優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小功乙次;評鑑成績前十名,且成績甲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嘉獎貳次;評鑑成績丙等之社團主要幹部加強輔導;評鑑成績丁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申誡乙次,或連續兩年丁等之社團並予以休社或解散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