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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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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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09:15:29
(最新編修時間 2019-11-18 18: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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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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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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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社團評鑑注意事項
108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社團評鑑注意事項
1. 主旨:
預計於11/29(五) 12:20 舉辦社團評鑑,地點位於弘景樓玄關
2. 說明:
有關「校內社團評鑑」部分,延續107年之「共通性」評分項目外,108年新增平時評鑑項目,評分標準請參照附件
3. 相關規定:
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社團評鑑成績前五名,成績八十分以上者,頒發績優社團獎學金,每名二千元;評鑑成績為優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小功乙次;評鑑成績前十名,且成績甲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嘉獎貳次;評鑑成績丙等之社團主要幹部加強輔導;評鑑成績丁等之社團主要幹部記申誡乙次,或連續兩年丁等之社團並予以休社或解散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