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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就業輔導組

單位
實習就業輔導組
時間
2019-11-27 11:10:28
發佈者
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
人氣
6537

第四屆(2020年)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請有意願參與同學於109年2月15日前備妥相關文件繳交至秘書室國際業務組

1 目的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將招募台灣高中生赴日本高中留學約11個月,提供與日本學生在共同環境下,體驗高中生活並學習日本社會、文化、歷史之機會。本計畫的目的為培育赴日留學的台灣高中生成為知日派人才及日本與台灣溝通的橋樑以促進日台關係之發展,並增進日本學校高中生等對台灣的理解。

2 第4屆招募概要
(1) 錄取人數:未定(第3屆為23名)
(2) 留學期間:2020年8月下旬~2021年7月下旬(計11個月)
(3) 招募對象學校:全台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
(4) 日本之留學學校:協會所指定的日本普通高中,以Super Global High School(SGH)的指定校、或與台灣的高中職或專科學校有交流活動的學校(如姐妹校、教育旅行等)為主。
(5) 住宿:協會或日方學校所指定的寄宿家庭或宿舍

3 招募及申請方式
(1) 申請:由學校推薦1~5名的學生。(申請文件詳見以下9)※恕不接受個人報名
         請各校推薦符合以下4之條件的高中生,將其資料彙整後統一以公文回函郵寄。
      推薦截止日:2020年2月15日(六)以郵戳為憑。
(2) 初試:書面審査
         協會依各校推薦名單進行書面審査,並於3月下旬(預定)通知各校書面審査結果。
(3) 複試:面試(中文、日文) 【預定】2020年4月18日(六)、19日(日)
         協會(台北事務所)針對初試合格者進行中文及日文面試。
         面試詳細相關資訊將透過各所屬學校聯繫。
         面試結果將於5月下旬(預定)通知各校。
  (4) 審査標準
         申請動機、健康情形、是否適合留學(開朗積極、溝通能力佳、擅長英語及運動等)、
         日語能力、在校成績、出缺席率、應日本高中的要求條件等綜合判斷而定。
         ※非僅憑日語能力或在校成績評斷。

4 申請資格及條件
(1) 具台灣籍者(若持有日本國籍者或雙親任一方為日本人者,則無法申請)。
(2) 申請時(2020年4月),須為台灣高中職或五專的一、二年級在學學生。
(3) 2020年8月1日時未滿18歲者(2002年8月2日以後出生者)。
(4) 理解本計畫之目的,且符合代表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之條件者。
(5) 欲積極理解日本、學習日語及日本文化,具有在異國環境適應力及溝通能力者。
(6) 身心皆適合在日本的高中學習且留學生活無礙者。
(7) 具可在日本生活之基本的日語能力者(相當於N4以上)。
(8) 能遵守日本法律且能適應日本的團體生活者。
(9) 未曾在日本學校(小學、中學、高中)就讀一學年以上者。
(10) 申請時及留學期間,雙親任一方未長期居留日本、或預定長期居留者。
(11) 同意投保協會指定並負擔之留學生活需要之各項保險(海外旅遊平安保險, 日本國民健康保險等),並負擔依各自需要另行加保之各項保險費用者。
(12) 可全額負擔協會不予支付之留學相關必要費用者。
(13) 留學期間須於原校辦理休學,並理解依學校規定不同而有留級的可能性。此外,須立約聲明
於留學結束後返回原校復學者。(回台後須提出原就讀學校的在學證明)。
(14) 學校認可符合上述(1)~(13)資格並予以推薦。

5 協會支付內容
○協會負擔之費用
(1) 日本-台灣來回機票
(2) 就學費用(學費、教科書費、通車月票等)
(3) 生活費(食宿費(學校宿舍或寄宿家庭)等)
(4) 其他(國民健康保險、在日實施之研習費用等)
○協會部分負擔之費用
  (1)  在學費用(制服、副教材費、社團費、教育旅行費等)

6 自行負擔費用
  (1) 生活雜費(日常生活用品、娛樂費、手機通話費等)
  (2) 海外旅遊平安險及保險理賠內容以外的醫療費及賠償
  (3) 因留學生自身的疏失所造成的額外費用
  (4) 協會負擔以外的費用及超出協會支付上限等費用

7 實施日程表(預定)
   2020年2月15日 推薦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3月下旬  通知各校初試(書面審査)結果
             4月18日、19日 複試(面試預定)
               5月下旬  通知各校複試(面試審査)結果
              8月上旬  於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舉辦行前說明會
              8月中旬~下旬 赴日 於東京本部舉辦研習說明會
              8月下旬~9月上旬 各留學生至日本高中各校開始留學
       2021年7月下旬  留學結束

8 注意事項
(1) 由協會指定日本留學的高中(若無法接受本協會所指定之日本的高中留學,則取消其留學資格),恕不接受個人指定或更換學校之要求。
(2) 日本高中的學年是從4月開始,但本計畫留學開始為9月,故原則上從普通高中一年級的後期開始讀,2021年4月起則升為二年級。
(3) 日本高中的班級及課程、學分認定或學期成績之有無,一律由日本高中決定。
(4) 留學生在日期間的住宿,為協會或日本高中所指定之宿舍或寄宿家庭。(不可單獨在外租屋或與親友同住)
(5) 協會支付費用(詳見5)以外的高中活動所需費用、生活費用(詳見6)等,則由留學生自行負擔。(留學所需費用依各校、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
(6) 於留學開始後,留學生家長任一方長期居留於日本時,將依照訪日的時間點為準取消留學生資格。此外,除協會判斷必要之情況外,皆不認可留學生的家人、親戚於留學期間前往探訪。
(7) 留學期間原則上不可返台(包含短暫期間返台)。但若本人因受傷或疾病等狀況須緊急返台,或遇二等親以內親人病危或死亡等狀況發生時,經獲本協會許可後則可暫時回台。
(8) 留學期間禁止打工。
(9) 留學生違反日本法律、校規、本計畫申請資格、條件、注意事項及其他規定時,或不遵從協會之指導者,經協會判定後將有取消留學計畫並令其立即返台之可能。
(10) 須投保協會指定留學生活所需之各項保險。(未能投保協會所指定之保險者,請勿報名)

9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表格一)
(2) 申請書 (表格二
(3) 在學高中推薦函 (表格三)由班級導師填寫並經校長蓋章認可
(4) 國中之成績證明(含德行成績在內)
(5) 在學高中之成績證明(含德行成績在內) 高二生須有(高一全學年成績+高二上學期成績)
(6) 日語能力檢定(相當於N4以上)證明(必要)
有的話亦可提出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明(TOEIC、TOFEL等)

    ※資料不全、逾期申請及親送資料者,恕不受理。
    ※恕不接受有關審查結果的電話詢問,敬請見諒。

10 承辦窗口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新聞文化部  
         台灣高中生赴日留學計畫承辦人
      10547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02)2713-8000 ext2431
         E-mail:koukouryugaku-k1@tp.koryu.or.jp

11    如有興趣參與本計畫,請於109年2月7日備妥相關文件繳交至本校秘書室國際業務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