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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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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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09:59:41
(最新編修時間 2020-02-14 1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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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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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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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試錄取榜單及報到須知
一、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試錄取榜單如附件一,請參閱。
二、報到須知(請詳閱簡章內容)
(一)報到日期為本(109)年1月22日(星期三)09:00~11:00
(二)錄取生應攜帶身分證正本、轉學(修業)證明書、新生學籍表(附件二)及兩吋照片一張、原校健康檢查表(繳至學務處衛保組)、原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入學,逾時者視同放棄,取消入學資格。轉學(修業)證明書及原校健康檢查表未能於1月22日繳交者,需填寫證件補繳切結書(附件三),至遲於本年2月3日前繳交。
(三)遇有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報到者,得填妥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附件四)
(四)正取生完成報到後,於本年2月3日(星期一)10:00起將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至原核定招生名額數。
(五)應修學分數及學分抵免,依照教育部及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學分抵免應於本年2月17~19日欲申請抵免學分者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將所有抵免之科目一次辦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各科課程相關資訊,請至本校課務組網站查詢。
(六)經報到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三、本校「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五,如不敷使用請逕至本校註冊組網站下載(本校網站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註冊招生法規、表單及標準作業流程)。
四、「專業科目」及「通識科目」請分別填寫一份學分抵免申請表,勿填寫於同一份表單。每份申請表後均需檢附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五、科目名稱相近者如欲申請抵免,請檢附該科目之課程綱要(課程內容說明書),由各科(中心)認定可否抵免。
六、經核准抵免之科目即無法再修習,應請注意所修學分應符合選課與畢業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