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

單位
教務處
時間
2020-06-04 08:39:08
發佈者
教務處/課務組
人氣
5626

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作業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課審會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依課審會辦法第7條第1項第10款、第8條第1項及第9條規定,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係由本部輔導學生組成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之委員,由本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就本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之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三、為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委員,請惠予公告周知下列訊息,並鼓勵貴屬學生報名參加: (一)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1年者。 (二)登記方式:一律採網路登記。 (三)登記網址:https://reurl.cc/5lbxkM。 (四)登記期間:109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9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5時。 (五)凡於網路登記完成後,不再受理變更候選人或委員身分。 四、遴選委員會之召開相關資訊,將於候選人或委員登記程序完成後,擇期通知。

★相關網址: (另開視窗) https://reurl.cc/5lbx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