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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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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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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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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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 205 |
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會辦理獎助校內申請至4/26止
公益信託卓氏教育基金會辦理獎助案
校內申請至4/26
本獎勵計畫主要分為特殊專長弱勢學生、服務性社團及弱勢學生緊急紓困
評選項目丶內容及獎助金額/名額如下表所列,如需申請表請至課指組索取,並於4/26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評選項目 |
評選內容 |
獎助金額(新臺幣)/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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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補助培育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申請) |
提供訓練經費丶交通或食宿補助,協助發掘及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各領域中具有優異潛能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含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影響到家庭生計困難),幫助其在不利因素下,開發其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 針對國內各級各類學校符合下列資格之學生: (一)身心障礙學生。 (二)原住民學生。 (三)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檢附申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另本項目所指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係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或公開表演展示,並具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者。 |
(一)培訓、訓練類費用:每人以5萬元為上限。 (二)國內參加比賽費用:每人 以1萬元為上限。 (三)限本國籍學生。 (四)本評選項目「補助培育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每校申請名額限定3 名為原則。 註: 經該會審核認定為特殊案例,得 卙酌增加補助費用。 |
2. 服務性學校社團(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申請) |
提供活動經費補助,鼓勵大專校院各項學生服務性社團(包括偏鄉服務隊、法律服務隊、醫療服務隊等),提出對社會有益的服務計畫。 需檢附具體服務計畫內容。 |
每社團以3~5萬元, 名額共20社團。 |
3. 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 (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申請) |
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或重大災害(含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影零到家庭生計困難)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之25歲以下在學者,具正式學制且有學籍證明之大專校院學生,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一)父丶毋一方(或以上)發生意外事故(如遭遇重大車禍導致傷殘或死亡)。 (二)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而無力就學。 (三)父毋一方(或以上)長期重症,且積極治療中。 (四)以經濟弱勢且資源系統簿弱家庭為優先考量。 由學生本人或親友檢具租關證明文件(正本),經就讀學校導師與學務處主管審核後提出申請。 |
(一)視情況經審核後每人補助2 萬元之急難紓困助學金為上限。 (二)本評選項目「弱勢急難舒紓困助學金」本國籍學生申請名額每校限定3 名為原則。 (三)本(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趨緩關係,本評選項目仍特例為「非本國籍學生」,可提出申請「弱勢急難紓困助學金」(但不含交換生),本案申請學生名額,由該會另行專案審核定之。 註: 經該會審核認定為特殊案例,得斟酌增加補助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