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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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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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09:16:34
(最新編修時間 2021-10-01 09: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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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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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中心/圖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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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修訂】圖書館圖書逾期處理規則修訂
圖書館為使館藏借用更有彈性,有關圖書借閱逾期處理規則經提110/05/06圖書發展委員會討論修訂如下:
借書人所借之書籍,如借期已滿或因第五項或第十一項原因,經本館通知歸還而不能如期歸還者,每冊每逾期一日停止借書權利一天或進行「愛館服務」(每逾期五 天折算服務一小時,未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或課以滯還金新台幣伍元(採累計 制),滯還金未繳清者,停止其借書權利,如遇休館,則由逾期日數中扣除。 倘若所借圖書資料遺失而未向本館報備者,停止借書權利、愛館服務或滯還金仍適用之。
★相關網址: (另開視窗) https://lib.ntin.edu.tw/userule/借閱規則11005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