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室

單位
人事室
時間
2022-05-24 15:41:08
發佈者
人事室
人氣
140

本(111)年端午節將屆,請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等相關規範。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24日臺教政(一)字第1114300155號書函。

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多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人事室 敬啟

1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