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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單位
獎學金專區
時間
2022-11-10 10:24:00
(最新編修時間 2023-03-20 14:26:43)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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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校內申請至112年3月1日止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校內申請至112年3月1日止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0月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3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申請時間:(請自行查看附件可各項獎助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
(1)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

因部分獎助學金有名額限制,需作業時間,請於112年3月1日前同學先行填寫申請表(範本)及相關資料於期限內交至課指組

,學校初審後才可由校方於期限內至系統進行後續作業,預計112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證照獎勵金:

(2)需由申請人自行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 (https://sp.immigration.gov.tw)於112年3月20日前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連同應檢附文件於 3月27日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

(二)核發獎項及金額: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