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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本校106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相關注意事項
單位
招生資訊
時間
2018-01-19 16:08:47
(最新編修時間 2018-01-19 16:11:48)
發公告者
教務處/註冊組
人氣
835

一、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抵免學分時間為107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7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時30分止,欲申請抵免學分者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將所有抵免之科目一次辦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修學分數及學分抵免,依照教育部及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如附件)。各科課程相關資訊,請至本校課務組網站查詢(本校網站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務組→課程架構)。
三、本校「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如附件,如不敷使用請逕至本校註冊組網站下載(本校網站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註冊招生法規、表單及標準作業流程)。
四、「專業科目」及「通識科目」請分別填寫一份學分抵免申請表,勿填寫於同一份表單。每份申請表後均需檢附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
五、科目名稱相近者如欲申請抵免,請檢附該科目之課程綱要(課程內容說明書),由各科(中心)認定可否抵免。
六、經核准抵免之科目即無法再修習,應請注意所修學分應符合選課與畢業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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