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及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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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影(複)印管理:請以契約明定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不得從事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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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臺:依著作權法規定,影印他人著作,除有符合該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另不得將未經授權之資料上傳教學平臺,並定期檢視校內教學平臺,移除已逾授權之教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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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非法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著作原件:於社群網站散布國內、外之影音,如係整部影音或擷取大部分之影音,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等,已構成侵害著作權,如遭追訴恐須負刑事及民事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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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教學亦應符合著作權相關規定:線上教學上傳資料仍應符合著作權法規定,教師對於教材上網有著作權疑慮,可向校內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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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源配件的電子書、簡報檔(PPT)、題庫、詳解等檔案請勿直接提供學生:出版社提供之教師資源配件係源自受著作權保護的教科書,其著作權係歸屬第三方的編輯著作(如出版商),為保障著作權,請勿將教師資源配件檔案直接提供給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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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著作權法已於111年6月15日修正第46條及增訂第46條之1,各校應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辦理,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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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校園網路管理:請勿使用電腦或網路非法下載或複製非經授權之數位形式教科書(e-textbook),並建置學校智慧財產諮詢窗口提供師生諮詢,另於校園網站上建立校園保護智慧財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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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辦理各項競賽或活動應遵循著作權相關規範:社團、系(所)、行政單位或師生於參加學校自辦或其他單位辦理之各類競賽時,應注意各項使用資源(如:多媒體、音樂播放、美術設計等)是否涉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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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多運用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業更新「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俾利教師瞭解教材應用涉及之著作權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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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相關知識可納入課程內容:請各校就學校整體課程規劃,引進業界智慧財產專家共同發展,並開設相關專業課程及學程,培育智慧財產經營實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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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電子書、教師資源、簡報、題庫、習題詳解或及其他受著作權保護之檔案(以下簡稱受保護電子檔案),請遵循以下規範。
- 勿下載、重製、散布、分享、公開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來源不明或未經授權之受保護電子檔案內容。
- 勿為取得平臺下載權限、交換下載資格或其他利益,而上傳未經授權之受保護電子檔案,或將受保護電子檔案上傳至生成式AI平臺、雲端硬碟、文件分享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網路服務,以供他人取得、下載或利用。
- 請教師妥善保管出版社提供之受保護電子檔案,避免提供學生自行散布或上傳至公開網路平臺,並避免將教師專用帳號、授權連結或教材下載權限提供他人使用。
- 鼓勵學生透過學校圖書館、合法電子資料庫、出版社正式授權平臺或其他合法管道取得學習資源。
- 請持續檢視校園智慧財產權宣導措施,並強化校內數位教材及教學平臺之管理與智慧財產權教育,降低侵權風險。
上次更新時間:2026/8/20 下午 02: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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