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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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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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09: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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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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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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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抗原檢測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案
一、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 二、本校如發現供應價格有高於市價且不合理之情形,函知教育部,共同供應契約有效期自111年2月21日起至113年2月20日止。 三、供同仁採購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