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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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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4-02-29 15:16:37
發佈者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人氣
155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112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至4月19日止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112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至4月19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請有意願申請者於期限前自行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
(二)已享有師資培育學校、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標準:
新生1年級及五專4年級(視為大專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2學期成績),並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如無選修體育者,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三)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查驗。
(四)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