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專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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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專區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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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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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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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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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校內申請至9月19日止
轉知臺東縣政府「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校內申請至9月19日止
詳見相關連結,並請符合資格同學於期限前將資料交至課指組
一、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