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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單位
教務處
時間
2025-12-17 23:40:06
(最新編修時間 2025-12-18 00:07:05)
發佈者
教務處/課務組
人氣
27

受理外校生申請參加114學年度「藥理學(一)」等3科目寒期班

一、科目:藥理學(一)、兒科護理學(二)及產兒護理學實驗等3班,各班教學計畫請見附件。

 

二、學分(時數)費(現行收費標準為每學時977元)。

(一)藥理學(一):2學分2學時、1,954元。

(二)兒科護理學(二):2學分2學時、暫訂7,034元(此科目目前係5位申請者負擔開班所需18人費用,俟申請期限截止後,依有效登記人數重行核算分擔費用)。

(三)產兒護理學實驗:1學分2學時、暫訂17,586元(此科目目前係2位申請者負擔開班所需18人費用,俟申請期限截止後,依有效登記人數重行核算分擔費用)。

 

三、辦理方式:

(一)第1階段:114年12月19日21時至同年月29日21時受理Google表單線上申請(須先取得原就讀學校書面同意至本校選課、且該書面同意需由校方加註「該生於本校上課、考試及校外實習時間並未與「擬參加之南護寒期班上課時間」衝堂)。若申請人數超過限額,將依完成線上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決定,惟本校生有優先參加權。

◆若所提交之表單缺「原就讀學校學生校際選課同意書」或原就讀學校審核階段未完成(含上述「無衝堂」註記)、檔案內容有無法辨別之處,皆屬無效表單

(二)第2階段:經通知屬限額內之申請者須於115年1月9日15:00前完成校際選課所需程序(親自洽請授課老師簽章同意、相關單位核章及現金繳費)。

※授課老師並非每日來校,請務必自行寬估所需時間,逾時歉難辦理。

★授課老師得不同意所請,相關單位亦保留核章與否之權利,故並非限額名單內之申請者皆可完成此校際選課。

 

三、依本校暑寒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規定,學生於寒期修課,每一科目曠課及請假(病、事假)時數達該科目全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時,取消考試資格,其寒修成績以零分計算。請詳閱「寒期班請假注意事項」。

 

四、若有未盡事宜,本校保有解釋權及決定權。

 

五、寒修業務承辦人連絡方式

(一)電子信箱:lnewj@ntin.edu.tw

(二)電話:(06)211-2210(服務時間為上班日12:15~13:00、17:15~20:30,惟12月18日服務時間為12:15~13:00及17:15~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