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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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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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4: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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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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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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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函告知中華傑出青年交流促進會與陸方合辦赴陸參訪團活動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一、依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113年12月20日陸文字第1130200659號函、114年12月8日陸文字第1149911631號函及內政部114年12月26日台內團字第1140154149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全國大專校院赴陸交流安全,教育部前於114年7月1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142502397B號函知全國大專校院,各校師生及人員切勿參與由陸方提供落地招待,具特定政治意圖之赴陸參訪交流(文諒達)。
三、查傑青會長年招募臺灣學生赴陸交流,該會114年1月14日至23日與陸方單位「北京中華中山文化交流協會」合辦之第21屆「台灣高校傑出青年赴大陸參訪團活動」,前亦向各校學生會宣傳,並請學生會推薦優秀幹部參與。
四、前該活動依陸委會函文表示,陸方合辦單位「北京中華中山文化交流協會」係由陸方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簡稱民革)中央委員會主辦,協會領導層級亦由民革中央領導幹部擔任;另民革屬陸委會明文例示之「具政治性之機關(構)、團體」,該協會為民革實際控制其人事及業務活動之附隨組織,應屬「具政治性之機關(構)、團體」。
五、另案內活動主客觀面亦符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所稱合作行為,且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確實涉及違反兩岸條例規定,請貴校轉知提醒學生會及學生,其餘請參酌教育部114年7月1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142502397B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