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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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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6-05-21 17:22:24
發佈者
總務處/保管營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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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移撥意願調查】內政部無償讓與堪用「戶外舞台鋁合金燈光桁架」1批,歡迎有需求之單位逕洽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5 月 19 日臺教秘(一)字第 1150051137 號書函辦理。

二、內政部現有堪用財產「戶外舞台鋁合金燈光桁架」1批(規格詳如附件清單及現況照片)可供無償移撥。

三、該批設備現存置於二二八國家紀念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54 號),依規定後續領用及搬運等相關事宜與費用,須由受撥單位自行負擔處理。

四、校內各單位如評估具備放置空間且確有使用需求,請於 115 年 5 月 30 日前 逕洽內政部聯絡人林芳微小姐(電話:02-23565421,電子信箱:moi6276@moi.gov.tw)聯繫申請,並自行處理後續搬運事宜。

五、完成移撥程序後,請將相關移撥文件副知總務處保管營繕組,以利後續辦理校內財產登帳。